张放回头,果然见骑士头目策骑奔回。到得眼前,跃下战马,双手托着一个青缎包袱,呈予张放,道:“女公子有交待,此物赠予张君。”
张放打开一看,竟是一袭月白色锦衣,面料质地,竟与自己那袭衣袍一样,同为蜀锦。此时张放已对这时代的衣物有一个相对明晰的概念,很清楚这袭衣物的价值,耸然动色。
骑士头目道:“女公子有言‘以张君之才华,饰以此衣,方显风采,请勿推辞’。”
班沅君是官宦之女,有钱,欣赏某人,馈赠钱帛,这不奇怪。张放只是不解,一时半会,班沅君从哪弄来现成的男子成衣?要知这个时代可没有裁缝店,更没有成衣店,所有人的衣服,都是买布回去,再让织娘缝制的。正凝思间,突感鼻端传来一股淡淡的芬芳,这气息,之前曾从班沅君身上嗅到过……
张放豁然开朗,原来电视上也不全是胡扯,古代女子,也确有喜欢易钗而弁的,所以有几套男装不足为奇。难得的是,两人身高也差不多,毕竟在十二、三岁这个年龄段,女孩子发肓明显快过男孩。
张放也不矫情,坦然收下,道:“沅君小娘子一片心意,张放愧领了,请代我向小娘子致意,他日有遐,定当上门叨扰。”
骑士头目点头应道:“自当将张君之言禀告,告辞。”纵身上马,飞驰远去。
青琰撇撇嘴:“动辄相赠数万钱之物,这位班小娘子,还真是财大气粗啊。”
韩重好生奇怪看了青琰一眼:“怎么?人家送了如此厚礼,那是对小郎君的看重,你还不高兴?”
青琰翻了个大白眼:“你这幺郎,哪里看出我不高兴了?”转身丢给他一个背影。
张放可没闲工夫去理会这些小女孩的心思,望着渐渐西斜的日头,紧了紧身上的剑与包袱:“走吧,我们也得赶路了。”
……
当张放一行离开半个时辰之后,岔道口出现一群气喘吁吁的汉子,为首正是剧辛与焦孟。看他们一脸灰尘、大汗淋漓的模样,显然赶了不少路,更惨的是,每个人脸上、手足俱被蚊蚁叮咬得到处是红肿、包块……
这时路边树林里窜出一条汉子,飞快跑过来禀报:“渠头、剧先生,那小子带着一群人又转回陀螺山了。”
“怎么回事?他不回长安吗?还是在与我们捉迷藏?”剧辛又惊又怒。
焦孟更是暴跳如雷:“这小贼,竟然让我们白跑一趟,暴晒吃尘,待抓住他,老子要生啖了他!”
张放此次一出陀螺山,就引起了盯梢的山贼的注意。剧辛立即判断,张放必是回长安无疑。这公子哥在这穷山僻壤呆得那么久,也够令人吃惊的了,压根与他的身份与本性不符。
从陀螺山往长安,最近最便捷的一条路,就是往北地郡治所马领(今甘肃庆阳北)。而这一段长达百余里的官道,人烟稀少,沟深林密,正是干点只有天知地知勾当最好的地段。
计议一定,剧辛与焦孟立即带领六个兄弟前往山道寻找合适的埋伏地点,只留下两个眼线盯梢及传递消息。
炎炎盛夏,日头如火,深沟密林,蚊蚁侵人,剧辛、焦孟一伙可遭了大罪了。
剧辛自不待说,他接受的任务就是干掉张放,此人不除,他须提头来见,这点苦实在不算什么。而焦孟受雇于人,虽然得了不少好处,但损失更大,手下三分之一的人手都折了进去,尤其是黑挞与扶昌的惨状,更是令手下不少兄弟都有点打退堂鼓,不想再惹这个小煞星了。
但是事情在前日却发生了变化。连续数日,黑挞与扶昌两个傻子,吃喝拉撒,浑然不知,浑身脏臭,米粪不分,完全成了废人,更拖累了兄弟。最后,焦孟不得不含泪和血,亲手将两个兄弟杀死,以结束他们的痛苦。
在刀锋割开两个兄弟的喉管那一刻,山贼们悲痛的眼神渐渐变凶狠……一支馁兵变成了哀兵,最后变成复仇之兵。
现在,焦孟等山贼,与张放之间不再是雇佣行凶与目标的关系,而是生死仇杀的关系。这将使他们抛弃以往诸多顾忌,不择手段杀人了。
剧辛焦孟一伙,等得花儿也谢了,却等来了眼线报告,张放居然不走马领道,而是去了三水。等到剧辛焦孟拚命赶回之时,为时已晚,人家早回家吃饭收衣服了。
剧辛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,张放唱的是哪一出?难不成他当真在这山沟里待上瘾了?当然,他做梦都想不到,此张放非彼贵人,对长安完全没印象,当真是将青溪聚当成了自己的家。
“不管了!”焦孟已经受不了这样屡屡失手的打击,彻底暴走,“现在就追上去,冲到村子里,砍了那小贼!”
“不可,别乱了自家阵脚,反而遂了小贼之意。”剧辛断然阻止,目光渐渐阴森,“既然他喜欢玩花样,某就陪他玩一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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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“沅君”是字而不是名,班沅君在这个年龄段还不应该有字。汉代女子,十五及笈,取字而适人。也就是说,取字之后,就可以嫁人了。成语“待字闺中”,就是这么来的。但书中为了方便且前后一致,遂统一使用“班沅君”这个名字,识者勿怪。